農業農村部公布2019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
時間: 2019-01-14
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2019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畜牧獸醫(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部屬有關事業單位:
為認真貫徹《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切實做好2019年全國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我部組織制定了《2019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農業農村部
2019年1月15日
2019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
一、總體要求
( 一) 免疫病種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 蹄疫、小反芻 獸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
( 二) 免疫要求
對高致病性禽流感、 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群體免疫密度應常年保持在 90% 以上, 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應達到100% 。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芻獸疫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 70% 以上。
( 三) 免疫動物種類和區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 對全國所有雞、 水禽( 鴨、 鵝)、 人工飼 養的鵪鶉、鴿子等,進行 H5 亞型 和 H7 亞型 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供研究和疫苗生產用 的家禽、 進口 國( 地區) 明 確要求不得實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 有關企業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后, 可以不實施免疫。
口蹄疫: 對全國所有豬、牛、羊、駱駝、鹿進行O型口蹄疫免疫;對所有奶牛和種公牛進行A 型口蹄疫免疫。 此外,內蒙古、云南、西藏、新疆和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對所有牛和 邊境地區的羊、駱駝、鹿進行 A 型口蹄疫免疫; 廣西對邊境地區牛羊進行 A 型 口 蹄疫免疫,吉林、青海、寧夏對所有牛進行 A 型口蹄疫免疫,遼寧、 四川對重點地區的牛進行A 型口蹄疫免疫。 除上述規定外,各省根據評估結果自行確定是否對其他動物實施 A 型口蹄疫免疫,并報農業農村部。
小反芻獸疫:對全國所有羊進行小反芻獸疫免疫。 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按 照《全國 小反芻獸疫消滅計劃(2016 — 2020年)》要求,在開展小反芻獸疫非免疫無疫區建設的區域,可不實施免疫,并報農業農村部。
布魯氏菌病:在布魯氏菌病一類地區,對除種畜外的牛羊進行布魯氏菌病免疫;種畜禁止免疫;各省根據評估結果,自行確定奶畜是否免疫, 確需免疫的,養殖場可向當地縣級以上獸醫主管部門提出免疫申請,經縣級以上獸醫主管部門報省級獸醫主管部門備案后, 以場群為單位采取免疫措施。 在布魯氏菌病二類地區, 原則上禁止對牛羊免疫;牛的個體檢測陽性率 ≥ 1% 或羊的個體檢測陽性率 ≥ 0.5% 的養殖場, 需采取免疫措施的, 養殖場可向 當 地縣級以上獸醫主管部門提出免疫申請, 經縣級以上獸醫主管部門報省級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后, 以場群為單位采取免疫措施。
包蟲病:在包蟲病流行區,對種羊進行程序化免疫,對新生羔羊、補欄羊及時進行免疫。
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 各地應按照國家防治指導意見執行。
二、疫苗種類
經國家批準使用的H5+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 三價滅活疫苗)、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 包蟲病疫苗。 疫苗產品具體信息可在中國獸藥信息網“ 國家獸藥基礎信息查詢”平臺“ 獸藥產品批準文號數據”中 查詢。
三、免疫主體
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是強制免疫主體, 依據《 動物防疫法》承擔強制免疫主體責任, 切實履行強制免疫義務, 自主實施免疫接種, 做好免疫記錄,建立免疫檔案。
四、職責分工
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部門 按照職責分工, 落實強制免疫計劃。
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強制免疫計劃, 負責組織強制免疫疫苗的調撥、 保存和使用監管。 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相關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負責開展使用環節強制免疫效果評價。 各級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機構負責對養殖場戶履行強制免疫義務情況的監督檢查。
省級畜牧獸醫部門會同 省級財政部門 做好強制 免疫疫苗的采購工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 確保強制免疫補助經費( 包括疫苗采購費用 及器械耗材、勞務、人員 防護、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免疫副反應處置等經費)落實到位。 加強經費使用監管,確保經費專款專用 , 規范合理使用 。
其他有關部門依法配合做好強制免疫計劃實施工作。
五、組織實施
( 一)制定實施方案。 各地應按照本計劃要求, 結合本地實際,及時制定本省(自治區、 直轄市)強制免疫計劃實施方案和技術方案。規模養殖場應主動實施程序化免疫; 對散養動物,采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相結合的方式 進行,有條件的地方可實施程序化免疫。
( 二) 規范疫苗采購和使用管理。 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會同省級財政部門, 切實加強疫苗采購工作的監督管理,規范疫苗供應,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風險。 各地應建立健全本部門 疫苗采購制度,完善內部管控體系,嚴格規范疫苗采購活動。疫苗采購應以 質量、 免疫效果、價格和售后服務等綜合指標為評判標準, 并自 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 禁止疫苗企業惡意競標、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參與競標、超出使用范圍宣傳。 應建立健全疫苗計劃、供應、監督管理制度,實行專人專戶專賬管理。進一步完善疫苗使用臺賬制度, 建立健全疫苗報廢和無害化處理制度,規范疫苗使用管理。
( 三) 推進“ 先打后補”。 各地要結合工作實際,明確強制免疫“ 先打后補”時間表、路線圖, 積極推進有關工作, 確保轄區內規模養殖場在 2020 年全面實現“ 先打后補”。 各地對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實行“ 先打后補”,實現養殖場戶自主采購、財政直補;對目前不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可暫實施省級疫苗集中采購,并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有序引 導社會力量參與強制免疫工作。
( 四)組織技術培訓。 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開展前組織省級免疫技術師資培訓。 各地要組織好鄉鎮及村級防疫員免疫技術培訓。
( 五) 規范免疫操作。 免疫時應按照要求更換注射針頭, 做好各項消毒工作和個人防護。 同 時, 要及時制 定實施疫苗配送計劃,加強疫苗的運輸和保存管理, 實行全程冷鏈運輸, 確保疫苗質量和供應量。
( 六) 完善免疫記錄。 養殖場戶對畜禽存欄、 出欄、 免疫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尤其是疫苗種類、 生產廠家、生產批號等。 切實做到鄉鎮畜牧獸醫機構、村級防疫員、養殖場戶有免疫記錄,免疫記錄與畜禽標識相符。
( 七) 落實報告制度。 對疫苗采購和免疫情況實行月報告制度, 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期間, 對免疫進展實行周報告制度。 出 現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對緊急免疫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 各地要明確專人負責收集統計免疫信息,按時報送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并及時報告免疫過程中發現的問 題。
( 八) 評估免疫效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免疫效果監測與評價工作,實行常規監測與隨機抽檢相結合, 對畜禽群體抗體合格率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及時組織開展補免;對開展強制免疫“ 先打后補”的養殖場戶,要及時組織開展免疫效果抽查,確保免疫效果;對轄區內的動物疫病免疫副反應發生情況、免疫抗體水平不達標情況和免疫失敗情況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農業農村部將組織兩次定期檢查,視情況組織隨機抽檢,并通報抽檢結果。
六、監督管理
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的養殖單位和個人,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依法處理,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地要加強對轄區內強制免疫疫苗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獸藥GMP有關規定, 進一步規范疫苗生產行為 。 全面實施獸藥“ 二維碼”管 理制度, 加強疫苗質量追蹤和全程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疫苗行為 。
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具體實施疫苗質量監管工作, 對疫苗質量進行監督檢驗, 對生產企業實行督導檢查,必要時實行駐廠監督。 進一步強化強制免疫疫苗采購、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檢測, 對監測結果不合格的產品及其企業,依法進行查處,及時向社會發布。
七、經費支持
按照《農業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完善動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 農醫發〔 2016 〕 35 號) 要求,對國家確定的強制免疫病種, 中央財政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畜禽統計數量和疫苗補助標準等因素測算中央財政強制免疫補助規模,切塊下達各省級財政,對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經費、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和人員防護等相關防控工作, 以及對組織落實強制免疫政策、 實施強制免疫計劃、購買防疫服務等予以補助。
各省級財政部門根據疫苗實際招標價格和需求數量,結合中央財政安排的疫苗補助資金, 據實安排省級財政補助資金。
八、其他
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 可根據本轄區內動物疫病流行情況增加實施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病種和區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來源: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